文化成绩
专业成绩
美术类
375
128
声乐类
139
器乐类
117
舞蹈类
150
主持与播音类
165
书法类
215
注:
1.文化成绩为高考成绩综合分、基础会考成绩的10%和照顾分数之和。
2.在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,以考生参加全省艺术统考的专业成绩作为投档成绩。
海南省考试局
2016年7月9日